“铁碗生涯”——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习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13-01-14      作者:管理员    浏览:940 次
“铁碗生涯”——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习心得体会

人力资源部:李喆

 

    2012年10月,我有幸参加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期一个月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本次培训主要针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的办理、相关条款、依据展开学习,通过这一个月学习,我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劳动合同法》法律及条例的认识和理解,给我的感觉在处理劳动关系的时候,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和保障度。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它的亮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的规定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资本,弱劳工是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单方面的保护,它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中的责任,并对事实劳动关系做了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确定而造成的劳动者素质低、人员流动大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因此也能更好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减少企业职工矛盾。

    在劳动厅期间,我主要也针对云南省省属企业的劳动合同业务进行办理。劳动合同的办理主要分为新签订、续签订、解除及终止、变更四大类,其中每一类又有各自不同的类别,根据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劳动合同法可办理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正所谓,在每天大量的查阅各种劳动合同中,逐渐对劳动合同各种处理达到了熟练掌握的程度,当运用到工作上时,正可谓得心应手,感觉到了学习并掌握知识的巨大成就感,而这次学习我也意识到,只有建立在实践中的理论才是把知识装进脑袋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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