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并于近日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

2020/12/29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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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02165